兩男子劫殺13個月大嬰兒 檢察官當(dāng)庭大喊“殺無赦”
鄭樹林,黑龍江人,1989年2月生,作案前系沈陽某電力公司電焊工。
夏磊,安徽六安人,中專肄業(yè),1992年11月生,曾是武警戰(zhàn)士。
2011年5月17日中午1時許,南京雨花臺區(qū)閱城國際花園某幢8樓一住戶,家中只有58歲的保姆劉某某(女)和13個月大的嬰兒在家。犯罪嫌疑人夏磊、鄭樹林假冒快遞員騙開門,強行入室,用水果刀將劉逼進側(cè)臥室,夏磊企圖用寬膠帶封堵劉的嘴,遭其反抗后用水果刀猛捅其頸部致其死亡。此時嬰兒哭叫,因擔(dān)心哭聲引人注意,鄭樹林用枕頭將嬰兒捂死在床上。隨后,兩人搜出劉存放在家中的十萬余元現(xiàn)金后逃離。警方迅速破案,21日,鄭樹林在遼寧落網(wǎng);22日,夏磊在河南落網(wǎng)。1日上午,該案開庭審理。
庭審前,被害人家屬向法庭遞交了一份量刑意見書,明確表示放棄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判處兇手死刑立即執(zhí)行。審判長批準了這一申請。
盡管夏磊和鄭樹林都表示認罪悔罪,并且當(dāng)庭向被害人家屬鞠躬懺悔,盡管辯護人提出夏磊剛滿18周歲,心智尚不成熟,況且屬于初犯偶犯,但檢察官認為這些不足以使他們得到輕判。
檢察官說,兩被告實施的是一種殘酷暴行,已經(jīng)突破了人倫可以容忍的界限,他當(dāng)庭質(zhì)問:“老人的哀求和孩子的哭叫怎么就喚不起你們的哪怕是一點點憐憫?!”接著,檢察官用了四個“極其”控訴其罪行,“二被告嚴重漠視生命,隨意踐踏法律,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危害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其巨大,影響極其惡劣!既然你天良喪盡,法律就絕不容情!公訴人結(jié)合案情提出量刑意見:死刑立即執(zhí)行!殺!殺無赦!”
夏磊和鄭樹林一直低著頭,情緒并無波動,右側(cè)旁聽席上,他們的父母親屬已經(jīng)忍不住開始落淚。因案情重大,法庭沒有當(dāng)場宣判。 據(jù)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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