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wǎng)岳陽6月9日訊(通訊員 李旭 劉婷)全家一起上山掃墓祭祖,被告人匡某不顧危險縱容2歲的兒子山里玩煙花取樂,終引發(fā)森林大火,造成林地大面積受損。2014年6月7日,湖南省岳陽市云溪區(qū)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匡某以失火罪提起公訴。
2014年1月的一天,按照當(dāng)?shù)氐牧?xí)俗,被告人匡某和自己2歲的兒子匡某某、妻子和其他親戚幾人帶著煙花炮竹一起來到岳父墳前,準備為岳父修墳樹碑。兒子看到擺在旁邊的煙花,一時興起便吵著要燃放“滿天星”花炮,一心寵愛兒子的匡某理所當(dāng)然地認為大人都在邊上不會引發(fā)火災(zāi),于是在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用自己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引燃了“滿天星”花炮。正在兒子開心地看著漫天煙火時,匡某等人發(fā)現(xiàn)散落的煙花竟掉落在附近的枯草叢中,引燃了枯草。借著強盡的大風(fēng),火勢迅速蔓延開來。一瞬間,幾個枯草叢都燃起了熊熊大火。被告人匡某見狀,迅速和同來的家人一道進行撲火?墒腔鹎槿匀徊皇芸刂疲谑强锬车热擞纸M織村民幫忙撲火,同時撥打了119報警電話。而匡某一直在案發(fā)現(xiàn)場采取措施救火,并將自己不慎引發(fā)火災(zāi)的情況向救火的干部群眾予以說明。在眾人的努力下,大火被撲滅了。此次森林火災(zāi)損失面積達到5.64公頃。
岳陽市云溪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匡某由于過失行為引起了森林火災(zāi),使得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危害了公共安全,應(yīng)當(dāng)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遂向云溪法院提起公訴。最終,被告人匡某被判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檢察官提醒:匡某做夢都沒想到自己縱容年幼兒子玩煙花,會讓自己手握一紙判決書。如今他的過失也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教訓(xùn),煙花炮竹非兒戲,小心駛得萬年船。
。ㄔ瓨祟}:“滿天星”點燃“滿山火” 祭祖時縱容兒子放煙花引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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